扶植名目工程总承包条约(树模文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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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房和城乡扶植部 市场羁系总局对于印发
扶植名目工程总承包条约(树模文本)的告诉
各省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扶植厅、市场监视办理局(厅),直辖市住房和城乡扶植(管)委、市场监视办理局(委),北京市规划和天然资本委员会,新疆出产扶植兵团住房和城乡扶植局、市场监视办理局:
为增进扶植名目工程总承包安康成长,维护工程总承包条约当事人的正当权利,住房和城乡扶植部、市场羁系总局拟定了《扶植名目工程总承包条约(树模文本)》(GF-2020-0216),现印发给你们,自2021年1月1日起履行。在履行进程中有任何题目,请与住房和城乡扶植部建筑市场羁系司、市场羁系总局网络买卖监视办理司联系。原《扶植名目工程总承包条约树模文本(试行)》(GF-2011-0216)同时废除。
中华国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扶植部
国度市场监视办理总局
2020年11月25日